摘要:儒家德性的依據(jù)在孝悌當中,代表了“周人的道德”。墨子在一種交往理性基礎上來建構(gòu)道德倫理,其立論的根據(jù)乃在于人性自私自愛。道家的德性是把普遍精神的道內(nèi)化為人的品性,德是道的落實。仁、義、禮、智、信,乃儒家的道德選擇;墨家在道德目標及選擇上與儒家相同,但包含了利他主義、自我節(jié)制、互助互利。道家的道是一種超越的精神,真實、寬容、公平乃道家德性的選擇。儒家的道德學說與亞里士多德經(jīng)驗論的道德學說具有較多的相似性,儒家的道德可以作為社會公共道德來使用,卻更適宜作為私人的道德來使用;墨家與西方休謨以及亞當·斯密的觀點相近,只是其道德實踐過于理想化,又缺乏道德生活的體驗性。道家的道德與蘇格拉底、柏拉圖有共通之處,都以尋求道德的超越性與普遍性為目的。這種德性能給予人們一種超越的向度,卻難以轉(zhuǎn)化為平常人的德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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