摘要:近年來,筆者常聽到有人說:“教會是講愛的地方,不是講理的地方;在教會里只能講愛,不能講理。”果真如此嗎?教會里是否需要由相應(yīng)的紀(jì)律來維持秩序呢?若教會中有人犯了嚴(yán)重的錯誤,是否需要給予相應(yīng)的管教和懲戒呢?誠然,上帝是愛,他愛教會,也愛世人,但是上帝的屬性中僅有單一的“愛”嗎?非也!上帝的屬性是豐富而全面的,它的屬性中不僅有慈愛,也有公義,有信實(shí),也有圣潔,有憐憫,也有忌邪……上帝的本質(zhì)和屬性并非單單一個“愛”字就可以全然概括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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